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是用于标识进出口货物在通关过程中所适用的监管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相关法规,
我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分类管理,包括一般贸易、保税物流、加工贸易、跨境电商等不同类别。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涉及的主体、报关方式、资金结算方式以及纳税申报方式,以下是对这些方面的详细介绍:
监管方式及流程介绍

主体:
一般贸易通常涉及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如制造商、贸易公司等。这些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时,会直接进口或出口商品。
加工贸易则主要面向需要进行原材料加工的企业,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等模式。这类监管方式适用于需要在国内进行加工后复出口的货物。
保税物流涉及在海关监管下进行存储、展示等活动的企业,如保税仓库运营者。这些活动允许货物在未解决关税问题前,暂时存放于境内。
报关方式:
一般贸易的报关较为直接,通常涉及到完整的货物进出口流程,需要提交相应的单证和资料。
加工贸易的报关则相对复杂,需要在原材料进口、加工过程以及成品出口各阶段进行报关,且常常伴随着料件的结转等操作。
保税物流的报关通常涉及货物的暂存与转运,需要在货物进出保税区时进行报关,并可能涉及到后续的加工或销售活动。
资金结算方式:
一般贸易的资金流比较简单,通常是买卖双方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完成货款的支付和收取。
加工贸易中,资金流可能更加复杂,涉及到原材料供应商、加工厂以及最终买家之间的资金往来。此外,还可能涉及到与国内采购相关的资金流。
保税物流的资金流则侧重于物流费用的结算,包括仓储费、运输费等,同时在货物最终去向确定后,可能还需处理相关的税费问题。
纳税申报方式:
一般贸易的纳税通常基于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来确定,需要按照规定完成增值税、关税等税种的申报与缴纳。
加工贸易中的纳税则具有特殊性,如进口的原材料可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而加工后的成品出口则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
保税物流在纳税申报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尤其是对于暂存后再出口的货物,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享受税收延迟或减免。
以下是对9710、9810、0110、1039、9610、1210、1239等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所面对的主体、报关的方式、资金结算的方式、纳税申报方式的攻略指南:
9710 -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主体:主要针对通过电商平台进行国际贸易的企业,如跨境电商平台卖家、买家及物流服务提供商。
报关方式:采用简化的报关流程,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在线提交电子数据进行申报,无需纸质单证。
资金结算方式:支持多种跨境支付方式,如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转账等,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流转。
纳税申报方式:根据商品归类确定税率,按照一般贸易规定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9810 -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主体:适用于利用海外仓模式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企业,包括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和海外仓运营者。
报关方式:与9710类似,采用简化的电子化报关流程,但需额外提供海外仓地址等信息。
资金结算方式:同样支持多种跨境支付方式,同时需关注海外仓所在国的外汇管理规定。
纳税申报方式:除了按一般贸易规定缴税外,还需注意海外仓所在国的税务要求,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0110 - 一般贸易
主体:适用于所有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是最广泛使用的贸易方式之一。
报关方式:完整的报关流程,需要提交详细的货物信息、合同、发票等单证资料。
资金结算方式:传统的银行转账或信用证支付方式为主,也可采用其他合法合规的跨境支付手段。
纳税申报方式:根据商品归类和原产地规则缴纳相应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1039 -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主体:主要面向小批量、多品种、多批次的出口贸易,如义乌小商品市场的经营者。
报关方式:采用简化归类、快速通关的报关模式,允许多个主体拼箱出口。
资金结算方式:灵活多样,可以是现金交易、银行转账或其他合法支付方式。
纳税申报方式:实行免征不退政策,即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相关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9610 -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直购进口
主体:适用于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内从事直购进口业务的电商企业、消费者及物流服务提供商。
报关方式:通过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电子化申报,简化了传统进口报关流程。
资金结算方式:支持跨境电子支付,如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转账等。
纳税申报方式: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执行,包括单次交易限值、年度交易限值以及相应的税率和免税额度规定。
1210 - 保税备货
主体:主要针对跨境电商企业,通过提前将商品存储在国内保税区,待消费者下单后快速清关发货。
报关方式:货物入区时需进行备案并办理入区手续,出区时按订单逐票申报并办理出区手续。
资金结算方式:涉及与供应商的货款结算以及与消费者的货款收取,通常通过跨境支付平台完成。
纳税申报方式:入区时暂缓缴税,出区时按实际成交价格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1239 - 保税区仓储转口贸易
主体:适用于利用保税区进行仓储、分拣、包装等操作后,再将货物转口至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商。
报关方式:货物进出保税区时需办理相应的报关手续,但相比一般贸易更为简便快捷。
资金结算方式:涉及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货款结算,以及可能产生的仓储费用等。
纳税申报方式:在保税区内进行的简单加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但若发生销售行为则需按规定缴税。




